购买房屋用于出售如何会计处理
购买房屋用于出售,一般来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规定,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该类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如下:
(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等
2.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开发产品等
3.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4.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5.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等
2.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等(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差额)
贷:开发产品等
其他综合收益(贷方差额)
3.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相反分录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选择
两种后续计量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满足特定条件时(企业有确凿证据可以持续可靠取得公允价值)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 后续计量。 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 两种计量模式。
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 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购买房屋用于出售如何会计处理?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用于出售我们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来核算和进行会计处理。大家在实务中一定要注意需要结合会计准则来应对实务问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