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或丢失怎么办

2019-04-23 09:0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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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如果不小心出错了或是将开出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当月会计做账时面对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或丢失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或丢失怎么办

  首先,作废发票必须三联收齐。

  如果确认丢失的话,你要做以下事情:

  1、要写一个发票丢失说明(盖公章)。

  2、去税务局政策法规科或找企业专管员处罚,一般一张发票500元处罚。

  3、凭你的罚款缴款书(银行盖章)和你的发票丢失说明到政策法规科登报作遗失申明。

  4、凭你登报留在手上的有税务局人签字和盖章的一联凭证和你的银行缴款书复印件到你的专管员那办<<已抄报税税证明>>。

  以上办完后税务局会给你<<已抄报税税证明>>两联,你凭你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和<<已抄报税税证明>>再在税务局办理即可。

  目前,各地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情况较为严重,不法分子利用被盗、丢失的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案件屡有发生。为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防止国家税款流失,现将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纳税人必须严格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为便于各地税务机关、纳税人对照查找被盗、丢失的专用发票,减轻各地税务机关相互之间传(寄)专用发票遗失通报的工作量,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或丢失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号开错了怎么办

  当月的票作废重开,跨月的票先开红字发票,再开正确的票。

  税务局代 开的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或丢失怎么办?记得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要特别小心,金额、单位等等数据都应该要核对清楚再开具。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处理也很麻烦,会计学堂提醒广大会计最好是能够保管好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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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可以向发票签发机关提出补开申请。此外,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原发票内容、购方纳税人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交付时间等内容。如果发票丢失不满2年,可以申请补开发票,在发票签发机关核实资料无误后,将重新开具补发票,补发票的发票代码以原发票代码为准。 拓展知识: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审核,主要要求购方、发票类型和金额三者之间的信息一致,只有满足这个要求,才能通过审核。此外,发票的审核还要求发票的正本和副本必须一致,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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