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发农作物新品种使用权转让如何纳税
1.流转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3号)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上述问题中,个人培育的新玉米品种技术转让给企业的行为,如确属个人从事技术转让行为,则应持相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意见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营业税事宜。
2.财产与行为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个人培育的玉米品种权转让属于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其所签订的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个人将研究培育的粮食新品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企业,则企业应当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转让者的个人所得税。
一、技术转让的范围
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二、增值税方面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收增值税。
例题:甲技术开发咨询公司向我国境内乙企业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技术转让收入240万元,技术咨询收入60万元,已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另转让与专利技术配备使用的设备一台并收取技术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设备含税价为50万元,技术服务费含税价为20万元。该企业应交增值税是多少?
答: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证增值税,但是转让的设备以及因转让设备提供的服务不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需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该企业的销项税额=50/(1+17%)×17%+20/(1+6%)×6%=8.40万元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全部免征增值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看了本文,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明白个人开发农作物新品种使用权转让如何纳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这个问题,大家应该知道该如何解决了吧。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知识,大家也可以来会计学堂咨询我们的老师,获取最优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