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可以收专票吗?
可以,营改增企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3%简易征收政策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第一条第(七)款规定: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因此,营改增企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3%简易征收政策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可以收专票吗?完全可以开具专用发票。但由于是简易征收,所以进项不能抵扣。本文由会计学堂提供,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