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和结算凭证签章的规定
1.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
1. (1)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2)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2.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即有权签发银行汇票的经办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1)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办理商业汇票的转贴现、再贴现时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即签发本票的经办行)在票据上的签章,为经当地人民银行批准使用且统一刻制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如何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
一、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内容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内容有收、付款人和开户银行名称、日期、帐号、大小写金额、收付款地点、用途等。如签发的商业汇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填写的信汇、电汇、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凭证、银行本票申请书、银行汇票委托书(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由企业开户银行签发),以及委托收款或托收承付结算全部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均为银行统一印制.企业在开户银行领购)等。填写上述票据和凭证时,必须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楚、不潦草、不错漏、不涂改。
二、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金额的要求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时,汉字大写金额数字最好用正楷字。
以上很好的对票据和结算凭证签章的规定做了详细的介绍,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小伙伴们也要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保证工作不出差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更多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直接联系会计学堂的老师,获取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