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涉税行为如何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某一涉税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回复:吉地税发[2006]97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
某一涉税行为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对其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一) 应受处罚行为是违反税务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二) 应受处罚行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或者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
(三) 应受处罚行为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制裁的行为。
提示:对于一涉税行为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税务机关才可以对其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
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以上关于某一涉税行为如何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文中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可以看出行政处罚不能单纯以惩戒为目的和归属。在税务稽查中,准确适用行政处罚法,贯彻合理适当原则,坚持审慎性判断,有助于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化解执法矛盾,保障法律实施,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目的。好了,希望上述文章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