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国产固定资产退税问题
根据新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6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等政策,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动产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开始抵扣.如果进项税额大,可以留在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如果进项税额大,可以留在下期继续抵扣.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四条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 (四)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采购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现结合你公司实际资料说明如下:
1.在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设备的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
2.如果采购的国产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
3.如果采购的国产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税务机关跨年度退还的增值税,则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科目。
会计学堂本文从08的增值税条例开如介绍,一直讲到2016年最新的关于购入国产固定资产退税问题的相关税法规定。在了解此问题的同时,也是对我国的税法改革做了一次回顾与阐述。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