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在次月申报抵扣?
例: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了,但由于会计的疏忽忘记在认证当月申报抵扣了,是否可以在次月申报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已认证的发票能否留一部分到下个月抵扣?
一、已认证的发票是不可以留一部分到下个月抵扣,已认证的发票只能当月使用。
二、当月认证当月有效,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认证之后,必须当月抵扣,否则下一个月,就无法抵扣增值税了。
三、末抵扣形成置留票,当月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没有抵扣,下一个月就会形成滞留票,对双方企业都有影响。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在次月申报抵扣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讲到这里了,相关的税务处理小编都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讲解与分析,已认证的发票能否留一部分到下个月抵扣?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您有什么新的见解,欢迎与会计学堂金牌答疑老师在线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