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让中受让人与受赠人怎么纳税
一、流转税
无论是受让人还是受赠人,均不属于流转税的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受让人,并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例外规定,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赠人,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的规定,不予征税的4种情形与上述赠与人的规定基本相同。对4种免税情形外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具体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对受赠后再行转让该房屋时的税务处理,自2009年5月25日起,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三、印花税
印花税的处理与“转让人和赠与人”相同。
四、契税
受让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受赠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二手房交易税费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新政下的契税:
普宅:90平米以下:1%
90-140平米:1.5%
140平米以上或是非普宅:3%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税3%。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
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
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土地出让金
成本价:城八区内:15.6元/平米 城八区外:12.9元/平米
经转商:10% 按经管理 3%(按成交价)
交易手续费
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
关于二手房转让中受让人与受赠人怎么纳税先简单介绍到这里,根据二手房转让方式跟二手房的实际情况不同,最终纳税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具体二手房转让纳税的分析,在会计学堂网上有非常多的介绍可以关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