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计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由于固定资产的价值关系到纳税人计提折旧的数额,从而影响应纳税额,因此,对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以下原则处理: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人账;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入账;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人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等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入账。
从国外引进设备的入账价值包括:设备买价、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以融资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后的价值人账;接受赠与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发票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确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人账;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人账;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人后的余额确定。
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
(一)原始成本计价
原始成本亦称历史成本或原始购置成本等,它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企业新购建固定资产的计价、确定计提折旧的依据等,均采用这种计价方法。其主要优点是它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t也就是说按这种计价方法确定的价值,均是实际发生并有支付凭据的支出。正是由于这种计价方法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的优点,它才被作为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
这种计价方法也有明显的缺点,当经济环境和社会物价水平发生变化时,它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我国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的计价栗用历史成本。
(二)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重置完全价值亦称为现实重置成本,它是指在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按现实重置成本计价,虽然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实价值,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其他问题,会计实务操作也比较复杂。因此,这种方法仅在确定清查财产中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时使用,或在对报表进行补充、附注说明时采用。
(三)按净值计价
固定资产净值亦称为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可以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固定资产的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这种计价方法主要用于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
采用原始价值和重置价值,可以使固定资产在统一计价的基础上,如实地反映投资者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额,是衡量企业规模的标志,并可用来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采用折余价值,可以反映企业当前实际占用的固定资金,用来与原始价值对比,可以一般地了解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关于企业固定资产计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在了解后,实际工作中遇到需要对固定资产计价就可以采用上文内容。固定资产的价值自己是无法确定,又希望能区分清楚的话完全可以找会计学堂的老师帮助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