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以股权出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甲公司有两个自然人股东A和B,股权比例各占50%,分别出资50万元。现甲公司原股东A和B,以持有甲公司的股权对乙公司进行增资,获得乙公司相应的股权。甲公司账面净资产100万元,评估后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成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后,A、B两股东各以100万元的出资额获得相应的乙公司股权。
请问对于A、B两股东需要就增值的5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A、B个人将持有甲公司股权对乙公司进行增资,A、B个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A、B公司应以取得新股(乙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即出资额确认股权转让收入,扣除相应成本、税费后确认股权转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A、B个人应就增值的50万元(100-50)计缴个人所得税10万元。
股东转让股权要交个税吗?
小罗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当时以技术入股的。现在他想去其他地方上班,想把股权转让给其他人,但不知道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股东转让股权要交个税吗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转让也日渐活跃起来,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问题往往被股东们忽视。近日,地税部门在对一企业进行日常检查时就发现该企业内部股权发生了转让,但未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依据税法规定对股东的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加收了滞纳金。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将自己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业,依法需要就其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股东,在股权转让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涉税问题:一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在工商部门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就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中以股东的转让收入扣除原始投资成本以及转让过程中的合理税费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受让方代扣代缴。三是发生违约金,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股权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又取消了转让,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是不予退回的。
自然人以股权出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处理的,50万出资有10万的税费是需要缴纳的,至于为什么是10万,上面有计算公式供大家参考,更多税费的相关疑问,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