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誉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通常在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买价后,买方与卖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即为商誉。考虑到商誉的价值很不确定,且不能单独存在和变现,而形成商誉的因素企业难以控制,商誉的价值也没有损耗等多种因素,只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才能确定企业外购商誉的实际数额,也只能在这个时候,才允许其税前扣除。
外购商誉,只有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时才可以扣除。
自创商誉
自创商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法规定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主要是基于:
第一,既然在资产评估时都不能准确确定并分摊到可识别资产上(如果能够确定就应该反映到评估价格上),因此,将其作为资产并摊销不尽合理。
第二,即使在会计制度方面,世界各国对商誉的确认也是有争议的。美国甚至在会计制度中也不允许商誉的摊销。
第三,商誉的价值很不确定,不能单独存在和变现,形成商誉的因素企业难以控制。
第二,第四,商誉的价值并没有损耗,即使确认为无形资产也不应该摊销。事实上,世界上多数国家税法都不允许商誉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不同。
商誉均不能摊销,无论是外购还是自创;但外购的商誉,可以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自创商誉不可以扣除。
外购商誉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吗?看完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对商誉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了更多的理解,以后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运用上文知识处理企业的实物。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到会计学堂官网,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