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后发生退货如何处理
如果进货和退货都是当月发生的,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让对方把原来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发票就好了. 现在供方不肯重新开票,那么你们需要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然后提供给供方,让他们就退货部分的金额开具红字发票.
你们的帐上先记全额的进货和进项税额以及应付帐款
现金折扣发生退货的账务处理:
1.未付款前: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2.已付款: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全额和部份)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贷: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现金
如果现在产生退货了,就是你们的原材料退回给供货方: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借:现金
贷:应付账款
一、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
二、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
三、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
四、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
五、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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