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将商品出售给保税区,能否办理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第六条规定,对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不予退(免)税。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时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内容,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者加工后出口的,可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因此,上述公司销售给保税区内企业的货物,不能办理出口退(免)税,而应同其他内销货物一样,照章缴纳增值税。
保税区、监管仓、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退税政策有什么不同?
保税区是中国继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的经济性区域。由于保税区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实行比其他开放地区更为灵活优惠的政策,它已成为中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桥头堡”。因此,保税区在发展建设伊始就成为国内外客商密切关注的焦点。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退税政策:
1、保税区:区外企业将货物直接卖给保税区企业,由保税区企业出口后退税。如果区外企业将货物卖给外商,而外商将货物暂存在保税区仓储企业,区外企业待货物出口后凭报关单和离境清单退税。
2、监管仓:深圳市已经实行“入仓即退”优惠政策,货物进列明监管仓后,即可取得报关单申报退税。
3、出口加工区:货物进出口加工区视同离境出口,即可取得报关单退税,但对加工区内企业日常生活所用物资不能退税。
4、保税物流园区:退税政策比照出口加工区,但保税物流园区不能进行加工业务。
5、保税仓:货物进口前可以暂存在保税仓,不涉及退税业务。
生产企业将商品出售给保税区,能否办理出口退税?相关政策显示,生产企业将产品出售给保税区,是不能办理出口退税的,它视同为内销。大家知道了吗?更多的财务干货,会计学堂应有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