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是否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您司发生的费用支出如取得合法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对于企业来说,哪些保险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呢?
1.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财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3.企业差旅费中的人身意外保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第一条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是否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一般来说,企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不属于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