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是否具有增值税抵扣条件?

2017-09-04 17:2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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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是否具有增值税抵扣条件?

答:民办非企业如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就具有增值税抵扣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和费用应结转到什么科目上?

答:事业结余的核算内容

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用公式表示为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十上级补助收入十附属单位缴款十事业收入十其他收入)一(拨出经费十事业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十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十对附属单位补助)

主要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核算事业结余及结转情况。

年度终了转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会计期末,应将除经营收支类、专款收支类和结转自筹基建以外的收支类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答:民办事业单位,具备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下),可以中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具备一般纳税人(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给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增值税发票吗?

答:可以开具。

但对方如果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议不要开具增票,开普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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