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条件的企业可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纳税信用时间不满一个年度的、本年度没有业务收入的、涉嫌违反未结案的、税务不满查处未完结的、性质诉讼未结案的等这些是不参与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
一、根据国家税务发布的公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二)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三)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四)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五)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所以如果存在上述文件中所述的情形之一般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纳税信用级别评价。
注:因每个人实际情况不同,上述情形并不是适合所有纳税人。
2019年以下三类企业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一、新成立企业可参与纳税信用评定
2014年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纳税人不参与纳税信用评定。这里的一个纳税年度是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一次最新公告发布之后,对于成立不满一个纳税年度的新企业是一个重大利好:未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可参与信用评定。全社会都在重视信用的时代,企业纳税信用是一项重要无形的信用资产。
二、无生产经营收入的企业可参与纳税信用评定
之前的信用管理办法同样规定: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收入不参与信用评定。本次公告直接废止了这一条规定,明确了企业没有生产经营收入可参与信用评定。实际经营者,有些企业可能因为筹办期、季节性生产、重大生产变故等等原因造成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发生经营收入,直接把这部分企业排除在信用评定之外无疑是不利于企业更好的发展。
三、纳税信用等级变更为A、B、M、C、D五个等级
这次调整对于原先A、B、C、D信用等级的评定规则和奖惩激励措施都没有变化,主要是新增一个M级。我们来重点了解一下这个M级。哪些企业会被评定为M级呢?公告了规定未发生失信行为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可被评为M级: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看到这里,相必大家都明白了,M级是为这两种类型的企业量身定做,目的就是让这两种类型的企业参与到纳税信用评价,享受纳税信用带来的激励措施。因为信用等级为M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便利措施,这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具备什么条件的企业可参与纳税信用评价?一、新成立企业可参与纳税信用评定,二、无生产经营收入的企业可参与纳税信用评定,三、纳税信用等级变更为A、B、M、C、D五个等级,上文介绍了三种,但是根据纳税人的不同,其纳税信用评价也是不一样的,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