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登记纳税人的开票系统需要更换吗?
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转登记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如何开具?
转登记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当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比如,某批发零售业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6月5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2018年7月1日起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发现3月15日、5月5日、7月20日的三笔业务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针对3月15日的业务,先按照17%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按照17%的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针对5月5日的业务,先按照16%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按照16%的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针对7月20日的业务,先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按照3%的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后,能否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登记纳税人的开票系统需要更换吗?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需要升级开票系统的,根据纳税人的业务系统去调整,转登记可能会遇到的其他问题小编也介绍了,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