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劳动支出做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企业按照生产经营的性质,给职工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第一,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因此劳动防护用品开支不属于应付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应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
第二,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分别发给不同的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05 年第1 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应视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补贴的一部分,会计核算为应付福利费科目,同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对于劳动保护支出的具体范围,以及如何界定合理性,税法并未明确,可参考《劳动法》及《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进行把握。
第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34 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劳保支出的定义
劳保支出是由职工福利基金支出以外的、按劳保条例规定的退(离)休职工的工资、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及按照上述职工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年实际支出大于收入时,在施工企业税前利润中支付,盈余部分列作营业外收入。有条件的可实行由主管部门统筹使用的办法,待实行全行业劳动保险后按新规定办理。这部分费用按规定取费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在建安工程费用的其他间接费项目中列支。
这就是小编围绕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如何做账相关法进行的解读,公司财务部可根据以上条例进行劳动支出做账。所以,想要获得更多财会知识,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提前的准备!马上进入会计学堂进行学习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