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增值税怎么处理?

2017-09-05 17:1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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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讲述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增值税怎么处理等相关内容,在我们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常常会碰到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会计与税收处理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这个问题的答案!

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增值税怎么处理?

1.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1)、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机器设备)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2).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17%(或是计税价*17%)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对于在生产自产产品过程中领用的原材料,在做原材料进货验收时进项税额就已经被抵掉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增值税怎么处理?

2.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直接把分录给你吧:

1)、购入的原材料直接用于在建工程(机器设备)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购入的时候用于原材料,则先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在领用的时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2)、购入的原材料直接用于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

借:在建工程(购价+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购入的时候用于原材料,则先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在领用的时候,

借:在建工程(购价+进项税)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营改增后领用自己的库存商品用于建筑业,要视同销售吗?

不需要作为视同销售处理,毕竟,最终你这个项目还是要纳税的。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增值税怎么处理?上文小编已经为大家介绍了,按税法规定,大家在纳税的时候不漏税偷税,不做违返法律的事情,相信这些都不是问题,本文由会计学堂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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