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的三倍薪酬如何交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方法计算纳税。因此,员工因未休年假而取得的工资不能采用全年奖金的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假也可以叫做带薪年假,这主要是指在职工休年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支付其年假期间的工资报酬。而对于职工来讲,并不是只要参加了工作就会有年假,一般要求至少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达到了1年及其以上的时间,那么才会有年假。而根据实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同,自然职工可以享受到的年假天数也是不一样的,最低是5天,而最高则可以达到15天。当然要是单位格外规定了年假的天数,超过法定天数的,也是允许的,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年假天数。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种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
所以,单位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给职工的未休年假报酬,应与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未休年假的三倍薪酬如何交纳个税?职工未休年假的三倍薪酬,应与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到会计学堂官网,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