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缴款书有两个单位名称怎么抵扣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规定,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税款。
进口货物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答: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中认证;
软件安装后,认证时,在电子报税里录入导出后,上传即可;
海关进口增值税认证抵扣采集系统可从二个地方下载;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服务中心——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2、网上申报——登陆——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3、一般贸易进行的货物在进口环节海关已代征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申报抵扣。
4、海关进口增值税的申报抵扣,签订合同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即可申报抵扣,但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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