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特定目的包括哪些
答: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主要有: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清算、担保、企业租赁、债务重组等。
(1)资产转让。资产转让是指资产拥有单位有偿转让其拥有的资产,通常是指转让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2)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
(3)企业出售。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他整体资产产权出售行为。
(4)企业联营。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投入组成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实体的行为。
(5)股份经营。股份经营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实行股份制经营方式的行为,包括法人持股、内部职工持股、向社会发行不上市股票和上市股票。
(6)中外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是指我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国境内举办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的行为。
(7)企业清算。包括破产清算、终止清算和结业清算。
(8)担保。担保是指资产占有单位,以本企业的资产为其他单位的经济行为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担保通常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9)企业租赁。企业租赁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将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经营使用者的行为。
(10)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什么是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定和估价的过程。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以上详细介绍了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包括哪些,也介绍了什么是资产评估。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会计,特别是主管企业资产的会计,一定要明白企业资产评估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在资产评估的时候更加能够为目的服务。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