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基金能冲销财政补助结余吗?
按照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精神,期末“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然后“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即“财政补助收入”与“事业结余”没有关系。
按照已经废止的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要求,期末“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然后“事业结余”科目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最后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即“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所以“财政补助收入”影响“事业结余”。
所以说事业基金是不能冲销财政补助结余。
财政补助结余和财政补助结转的区别?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第三条:
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转”一级会计科目下设置“当年财政拨款结转”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年末事业单位的当年财政拨款结转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数额。
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综合以上的内容所述,根据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准则来说,事业基金与财政补助是没有关系,所以说事业基金是不能冲销财政补助结余;看完后小伙伴们都明白了吗,如果你还有其他感兴趣的问题,欢迎你来会计学堂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