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还其他应付款是支出吗?
这其实是属于一种涉嫌违反规定的做法,即资产核实认定的资金挂帐行为。就是收款不确认收入,收到的款项列在其他应付款,然后在支出时一笔一笔的冲减其他应付款。由于历史上这种情况比较多,部分单位可能仍然存在这种情况。建议按照财政资产核实办法转为收入再列支为好。
行政单位核销其他应付款的账务怎么处理?
政单位核销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如果该笔款项一直没能收到,且逾期3年以上,则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贷:应收账款
审批后应予核销时,不再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而是将"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对冲,出售时支付的费用则应作为净支出转入"经费支出"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借:经费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对于行政单位还其他应付款作为支出部分还是建议大家不要直接这么操作,这是有风险的;具体的操作方式上文中小编已经提及到了,如果你还不明白的话,你可以来会计学堂多查找点相关的资料或者直接提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