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设备维护费减免税备案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技术服务费的会计分录
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者管理费用(红字)
小编提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税控设备维护费减免税备案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会计问题,欢迎登陆会计学堂网进行会计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