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存在交税吗

2019-07-06 10: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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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 其购入、分摊折旧、盘点和报废出售都是财务人员应该关注的事情。固定资产按照历史成本计量,灾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存在交税的问题吗?要缴纳哪些税种?

灾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存在交税吗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续法实施条例第56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就是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实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等都是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会计准则以历史成本为基础,那么税法也是这样的。所谓的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去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专门有规定可以确认收益之外,不得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这就叫历史成本原则。

首先我们看到说,资产的评估增值,资产本身的所有权没有变,所以他就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按照那个828号文件的说法,就是企业产权没有变不会涉及流转税,也没有所得税。

印花税由于资产评估资产增加,那么他对应的资本公积增加,那必然会涉及印花税。就是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加上利息按照万分之五去缴纳印花税。

第二个是就是涉及企业所得税的事,就是折旧和摊销这部分的税前例子。到目前为止税收的政策,他并没有规定企业在资产评估的时候,评估增值的应该确认损益。计征所得税就是说,税法上并没有要求评估增值一定要确认收益交所得税。所以。企业的资产评估增值,他不需要计征企业所得税。也不得调整评估前资产的计税基础,我们之前说了他是历史成本。所以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去国务院、税务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可以确认收益外,都不能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的。评估增值部分提取的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就说你会计上可以折旧,但是税前不能扣。对外投资的时候,资产的评估是相当于转让资产。你比如资产房子在你历史成本是1000万,那么你在投资的时候,就相当于你把资产以评估价转让出去了。那么这个阶段他的收益已经确认,那么他要交所得税。

第三个就是印花税,企业资产发生了评估增值。那会计进行了账务的处理。就是说借相应的资产,贷资本公积。那么资本公积增加了,就相应的增加印花税,万分之五交印花税。

灾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存在交税吗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会计处理

将评估的价值入账。就是借相关的资产评估增值额。贷资本公积。

比如一栋房子。房子原来历史成本假如是1000万,我们经过评估说他值3000万,3000万和1000万增加了2000万,那么对于这2000万,我们在入账的时候就是借固定资产,房屋增加了2000万,就记2000万。贷方就记录资本公积里。贷资本公积2000万。

因为你已经资产增加值,那么你在提折旧的时候,你可能是按照按照3000万去提折旧。会计上按3000万去提了折旧了,但是在你算所得税的时候,税前只能按照当时的历史成本1000万,他的折旧可以列,你增加的这2000万折旧税钱是不可以扣。所以说我们对于评估增值的这部分他的折旧需要调整。调增应纳税收额。对于对外投资这一部分,实际上就相当于你把资产做一个转让,那么一部分在你的资产这边是要做清理的。那么把增值额这部分应纳税所得额需要交所得税。

灾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存在交税吗?看完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对灾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了更多的理解,以后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运用固定资产知识为企业进行服务。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到会计学堂官网,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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