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建筑工程增值税抵扣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记载的税额。
建筑物属于不动产,从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国家税务局曾发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中有明确的标注,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建筑工程中哪些事项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
建筑物属于不动产,从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各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15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其他不可抵扣事项:
1.不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项目;
2.取得合法凭证,未在规定180日内进行认证;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可抵扣情形。
最后,本文内容对于建筑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说明,相信你看完后都有了自己的理解;现行的税法规定在建筑企业工程中进项税的抵扣,第一年度按照60%进行抵扣,第二年则是40%进行抵扣的。在会计学堂网上关于建筑企业的会计知识还有很多。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