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期间费用怎么计算

2019-07-15 15:42 来源:网友分享
3597
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期间费用怎么计算?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都是按照当年的实际利润缴纳税收的,所以利润总额中已经扣除了期间费用。具体的详情可以参考下述内容,希望有助于大家理解这个问题。

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期间费用怎么计算?

一、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第一项中规定:“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明确预售收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总局2006年修订的季度预缴申报表填表说明中也明确:“‘利润总额’:填报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人的‘利润总额’应包括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是扣除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后的会计利润,而会计利润可能可能为负数,特别是在房地产企业没有实现收入只有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的情况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这里的“利润总额”是一个合计数,可见这些费用、税金及附加是可以从中扣除的。

三、国税函[2008]44号文件填报说明第五项第3条规定:“‘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与上面2中内容基本一致。

四、国税函[2008]299号文件第一项规定:“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明确是“计入”利润总额,同样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是扣除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后的会计利润,可见这些费用、税金及附加也是可以从中扣除的。

该文件的第三项规定:“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第4行“利润总额”内”。同样,除预售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含确认的正常销售收入)所计算出的会计利润也填报在第4行“利润总额”内”。

五、国税函[2008]635号文件第一项规定:“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仍然强调的是将预计利润额“计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已扣除费用、税金及附加后的利润总额中。

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期间费用怎么计算?

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可以税前扣除的税金,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及附加.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税前可以扣除期间费用一般都是包含在利润总额中的,这点在房地产企业中更是常见,正文中也介绍了相关的计算方法。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不妨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咨询,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