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最新规定
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方法:
(1)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应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2)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应在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税法如何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得低于10年,受让或投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或者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得少于10年。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投资额3000万美元上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3000万美元下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适当缩短。
通过对上文资料的学习,关于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最新规定,如果按照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无形资产可以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计入事业支出的科目;如果是按照实行内部成本的核算,那么就需要分期平均摊销,计入经营支出的科目。更多的会计知识都是在会计学堂网上,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来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