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方式如何核定审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二、纳税人应提供《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1份
三、税务机关对于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四、流程与要求
1.受理审核
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受理纳税人的申请;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
在系统录入《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信息,核准纳税人的申报方式,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纳税人.
3.资料归档
对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4.《辽宁省地方税务专邮暂行办法》(辽地税征[1998]104号)第八条规定:"凡符合税务专邮条件,要采取邮寄形式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应填报《邮寄纳税申报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通过税务专邮形式邮寄涉税证表、资料,办理纳税申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6.《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辽地税发[2004]54号)规定:"对月核定应纳地方税款在200元以下(含200元)的定期定额纳税人,可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征收方式;对月核定应纳地方税款超过200元的定期定额纳税人,也可实行简易申报的方式,但必须按月缴纳税款;对农村偏远地区在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同时,可采取巡回征收或定点定时等征收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在同一集贸市场内,对定期定额纳税人应采取统一的申报、征收方式."
(二)审批权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三)审批性质:税收征管事项审批.
(四)审批条件:
应提供的资料:
(1)《纳税人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
(2)《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表样见辽地税函[2003]196号).
纳税申报方式如何核定审批?上文介绍了纳税申报的审核,以及审批的权限,以及审批性质和审批条件,以及哪些是需要企业提供的资料,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