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企业开办费的核算
企业筹建期间,由于企业尚未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筹建期间开办费用(以下简称:开办费)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建筑施工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 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
哪些能计入开办费?哪些不能计入?
能计入的:
1、筹建期间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如:筹建人员的职工薪酬、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薪金 福利费 社保以及公积金。
2、人员培训费: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职工在筹建期间内外出进修的学习费用。
3、其他费用: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 广告费 业务招待费、与筹建有关的诉讼费 文件印刷费 通信费以及庆典礼品等支出。
哪些能计入开办费?哪些不能计入?
不允许计入开办费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 安装费 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职工薪酬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3、为培训职工二购建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