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撤销账务处理

2019-08-17 13: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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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开具发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业务虽然常见,但是操作起来却往往让会计很头疼,红字发票是不能随意开具的,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才可以,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撤销账务处理的知识,希望对大家理解吸收有所帮助!

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撤销账务处理

答:这个必须到国税大厅去撤销红字单号,单单自己开票系统里面删除只是删除这张信息表,起不了作用的,国税系统里面还会存在的。

如果你是销售方。建议和当地税务局协商下。这笔负数直接不要申报。下次开出正确的负数再申报。反正你都是去手工清卡了。按照我自己的理解。这种防伪税控系统连续错误操作导致的问题。对申报的唯一要求是税金要正确~如果你是购买方。也是同理,当期那笔进项转出别做,申报时也去税务局手工清卡,等开出正确的红字申请单你再做进项转出。

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撤销账务处理

红字发票销货方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希望通过阅读上述内容关于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撤销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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