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失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2019-08-17 14:1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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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异地的业务,遇到异地的业务,就需要业务员去异地进行处理,既然要去异地,那么就需要乘坐车辆,这样就会有车票发生,以前的时候车票都是进入出差费用的,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那么火车票丢失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火车票丢失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自4月1日起,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车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了,无需认证! 只要是公司职员外出才差旅取得实名信息的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都可以进行税款计算抵扣了。但并非所有的车票都可以抵扣增值税。

在没有取得专用发票该如何抵扣?

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进项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不能作为进项抵扣的范围

1. 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关系的车票;例如,出行旅游、回家过年取得的飞机电子行程单,火车票和汽车客运票等。

2. 在4月1日之前取得车票;

3. 没有身份信息的车票,例如乘坐出租车的发票、短途客运定额发票、坐公交车时发票

4. 在国外运输服务取得的发票。

5. 用于简易计税、福利招待或者其他免税活动取得的车票也是不可以抵扣的。

所以如果车票丢失,但是能够获得运输部门差距的证明的话,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如果没有运输部门的证明,那么不可以抵扣。

火车票丢失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车票抵扣如何申报

1.如果所属期取得的车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需要先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之后根据确认的结果首先填报附表二的第35行,然后根据第35行填列第1行和第2行。

2.然后再填写附表二的第12行和第10行。

3.如果取得的票据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需要根据自行计算的不含税金额和税额首先填写附表二的第8b行,然后再填写第4行,再填写第12行,最后填写第10行。

4.如果既有专用发票,又有非专用发票,应根据“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结果填写第35行和第1行、第2行,根据自行计算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填写第8b、4、12、10行。其中第12行的数据包括“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全部结果和根据客票自行计算的税额和不含税金额,第10行为全部的旅客运输票据的数量、金额、税额。

5.附表二第12行的税额等于主表第12行“本月数”。

6.附表二第10行仅用于统计当期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票据的份数、金额、税额,不参与其它行次的计算。

本文详细介绍了火车票丢失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也介绍了车票抵扣如何申报。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会计,一定要搞清楚,企业员工出差的火车票和飞机票等,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如果你阅读了本文内容,觉得不是太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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