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如何做账?
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付款和发票对应的信息需要一致,不一致的情况下:
双方协调沟通,发票接收公司部是付款公司,需要发票公司出具说明由其他公司代付,需要重新签订协议,三方协议上要清楚的说明货物由谁配送,发票由谁提供,款项支付给谁;
要求发票接收公司和付款公司沟通一致后,保证发票接收公司和付款公司信息一致后再进行交易(通俗一点就是不能自己付款,先借好钱再付,发票也不作变更);
付款与发票金额不符,如何做账?
用金额来说明一下,您购买一台打印机发票金额3500元,您用您个人的京东京豆抵扣现金500元,实际您个人支付了3000元现金。
既然单位同意您用现金在网上商城购买商品,那么您就可以凭借销货方开具的发票按照您单位的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采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3500
贷:现金 3500
如果您单位还需要看您支付凭据,要求您说明支付的金额为什么与发票不符,您可以说明京豆是您个人积累的折现优惠,对单位来讲应该按照发票金额向您全额报销!
付款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如何做账?整体上来说,税务局是不容许这样的行为,需要保持合同、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一致。如果企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和需求方重新签订合同协议说明金额,开票和单位都必须是一致才可以。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的见解,小编老师建议你可以来会计学堂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