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施工管理人员保险费可以抵扣吗

2019-09-07 12:13 来源:网友分享
2860
建筑企业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但建筑施工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稍不留神可能就会导致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为了给建筑企业施工管理人员相关的保障,企业一般都会给员工购买相关的保险.那么作为一名会计,您是否知道建筑企业施工管理人员的保险费是不是可以抵扣?下面请看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些看法.

建筑企业施工管理人员保险费可以抵扣吗

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简称劳保金),是指工程造价费用中,用于为职工缴交社会保险和支付职工劳动保险的费用.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缴交程序 :

建设单位在办理报建、开工手续前(即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先按工程总造价支付"劳保金",可以抵扣工程进度款,项目竣工时,依据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一、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下称"劳保金")的计算及支付缴交.

1、中标通知书(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中含单列人工费的: 劳保金=人工费×费率23.27% ; 否则, 劳保金=工程总造价×20%×费率23.27% =工程总造价×4.654%;

2、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的比例及支付缴交.

劳保金总额按照9:1比例分为基本金(90%)及调剂金(10%),劳保金=基本金(90%)+调剂金(10%),基本金(90%)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劳保金备案账户(已有备案账户的,可在网上核对).调剂金(即10%)由建设单位一次性缴交到xx市建筑行业劳保办.

建筑企业施工管理人员保险费可以抵扣吗

建筑企业施工管理人员保险费可以抵扣吗?

这个是公司给建筑工人的福利,建筑施工企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支付的是能够全额在税前扣除的.进项税额可以认证抵扣.保险费计入成本或者费用科目.

计提的时候考虑具体情况,如果计入项目成本,那么计入"施工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借:施工成本

贷:应付账款

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一般来说,都比较少出现计提的情况,都是按照实际发生的时候计入相关施工成本或者费用科目.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你提供的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保险费的相关知识,通过此文我们可以知道,这些保险费是可以进行相关抵扣的,而且也知道了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何做,希望在工作中再遇到类似问题,您都可以轻松解决!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建筑企业给施工人员买商业险,保险公司开专票吗?可以抵税吗?

    如果是安全和工伤方面的保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 建筑企业交意外伤害保险会分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吗?怎么做分录的?

    你好,一般是不需要的,都是项目上的人,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保险

  • 建筑企业办理的工伤保险的完税证明,可以抵扣吗。金额较大,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要交的这个保险。

    一、从建筑企业支付意外伤害保险纳税争议,了解违反法律冲突适用规则的发生 (一)案例 建筑企业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纳税争议是比较普遍的。有事务所向我咨询,税务稽查局对某企业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检查时,对建筑企业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400多万元人民币做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事务所在2012年审理2010年、201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是否应比照稽查局的做法对建筑企业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做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我的意见是:事务所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税法规定进行鉴证,而不应仿照税务稽查部门的错误做法。 (二)所得税法与建筑法的关系 法律冲突适用规则共有七个:1.法律优位原则,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7.有利于纳税人原则。本案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或称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关于建筑企业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所得税法有原则的规定,建筑法有具体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所得税法讲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一般法,建筑法是关于建筑企业意外伤害保险的特殊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建筑企业意外伤害保险的税前扣除,应优先适用建筑法。 (三)建筑企业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内部和税务师事务所内部,对于建筑企业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税前扣除,都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不允许扣除,理由是:税务局没有转发与这个保险有关的文件,不允许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税前计提列支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种允许税前扣除,理由是:应根据险种的内涵实质判断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而不能因建筑法与税法在险种名称上的形式差异而判断是否抵扣。只要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业,根据税法和条例的规定,就应当允许这个行业进行税前扣除,税务局转发不转发并不影响该法律的法律效力。 (四)税法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仅规定,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但是具体哪些种类,有哪些行业在交纳没有做具体介绍。在实际执行当中,纳税纠纷时有发生。 (五)建筑行业法规的规定 以下建筑行业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政策,供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二”一款5的规定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计提比例国家未进行统一的规定,由各个省市各自制定,现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第七、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有关规定,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备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申报审核。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实行差别费率:施工承包合同价在三千万元以下(含三千万元)的,千分之一点二;施工承包合同价在三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含一亿元)的,千分之零点八;施工承包合同价在一亿元以上的,千分之零点六。按上述费率计算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低于三百元的,应当按照三百元计算。建设工程实行总分包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包括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不再另行计提。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事项,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 (六)结论 建筑企业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允许扣除的商业保险范围。该险种是“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允许税前扣除。不允许扣除属于适用依据错误的行为,允许扣除属于适用依据正确的行为。

  • 请问老师我单位为建筑企业,为项目施工人员投保“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国体意外伤害保险”取得的中华联合财产险公司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请问老师,单位工具车机动车保险,取得中民人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 建筑施工单位(一般纳税人)为施工作业人员在社保局已购买了工伤保险,根据《建筑法》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这笔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进项税能否从销项税中抵扣呢?

    您好,这笔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进项税,作为商业保险能从销项税中抵扣。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