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工会经费计税依据是去年的工资总额吗
是的,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申报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由于是按工资总额提取的,所以不受个税及五险一金因素的影响.
相关事项及法规
每个月申报工会经费计税依据是根据应付工资总额来进行来进行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应坚持正确使用方向,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应当依法设立独立经费账户.
综合上文内容可以看出2019工会经费计税依据是去年的工资总额,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其他相关工费金额问题若有疑问可以咨询页面下方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