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怎么处理 有什么风险
(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
(2)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个税.
(3)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
2、预付账款,需根据形成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可以做为资产损失.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
(2)如果是实际货物或相关的成本已经发生,只是没有取得发票,未作账务处理,建议做相关账务处理.
注意:因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相关成本费用不得税前列支.
3、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如果确认无法支付,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有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继续挂账,如果有证据不用还了,做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同时需要注意: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的对方如果是自然人,还可能会涉及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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