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法规依据表示跨年度的费用发票可以报销
答:入账需要等到实际收到发票时才可以,对于跨年度的发票在会计上是可以列支的,但是不能超过一年,并且需要在当年报销,否则发票是作废的.
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只能在09年列支的.
目前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虽然只是时间性差异,严格按税法的要求,上年度的费用不能在实际入账年度扣除,但企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客观原因引起的.
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非会计差错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发票入帐应该遵循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客观性等原则,原则上讲,发票日期与入账时间应一致.但实际业务中,对方当月开出的发票可能要到下个月才能取得,甚至跨越年度,这种情况不属于会计差错,可以在实际取得发票时入账.考虑到这是客观存在的特殊情况,对这种情况一般不做纳税调整,直接作为入账年度的费用扣除,只要金额不大,不属于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的费用,税务机关一般也认可.因此,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取决于主管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2.会计差错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发票不能及时入帐,比如对方9月份就把发票开了,当时没有及时索取,等下年1月拿回发票已经结帐了.或则员工拿很久以前的发票出来报销.这些都是企业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导致漏记支出,在会计核算应作为会计差错处理.
交电费与网费后,给的发票能否报销?
答:如果是直接交费用户,盖有已收讫章的发票单子即可作为报销凭证
如果是预付费用户或丢失发票单子另行索要发票的,则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都会盖好的)
以上就是跨年度的费用发票可以报销的相关依据,对于跨年度的发票在会计上是可以列支的,但是不能超过一年,并且需要在当年报销,否则发票是作废的.那么大家都理解了吧,希望大家能把学到的知识学以致用,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