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费可以计入劳务费吗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劳务报酬是指在劳务中取得的所得.
小编认为,对于人力资源劳务费,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一、如果是劳务公司,劳务费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是一般企业,且不是经常性支付,可与"其他业务收入"对应,记入"其他业务支出".如果是聘用的临时技术或管理或后勤人员,支付的劳务费应记入"管理费用".
总之,除非本企业员工,一般临时人员的劳务费都不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二、发放劳务费的企业有责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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