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中甲供材选择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更省税?
【案例】南方建筑公司3月份承建新宇公司粮库一座,合同造价111万,其中合同中材料进项税额为8.8万,同月与西西可里公司签订建造冷库一座,合同造价也是111万,其中合同中材料进项税额为5.5万.
问:新宇公司与西西可里公司选择简易征收方式还是一般计税方式,企业交纳增值税为多少?
两份合同共同临界点进项税均为7%× 111万=7.77万
新宇进项税额>7.77万 选择 一般计税
西西可里公司<7.77万 选择 简易计税
一起来验证一下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新宇公司粮库合同交纳增值税=111万×0.0991-8.8万=2.2万
西西可里公司冷库合同交纳增值税=111万11万×0.0991-5.5万=5.5万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新宇公司粮库合同交纳增值税=111万×0.0291=3.23万
西西可里公司冷库合同交纳增值税=111万×0.0291=3.23万
解答:新宇选择粮库合同一般计税方式,西西可里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