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定额交税是季度申报吗
答:个体户按照季度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4)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扩展资料
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
申报对象:
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一)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1、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
2、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顾的纳税人;
3、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4、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
5、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人.
(二)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和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的委托代征人.
个体工商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好了,我们看完上文也知道了个体户定额交税是季度申报,有需要的同学可以通过上文的方法去操作,过程中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通过会计学堂的官网提问,我们专业的老师会答复给您最完善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