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新老项目怎么处理

2019-09-19 17:1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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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是一种特殊的税费征收形式,一般核定征收都是一些企业会计账簿不完整的,那么,施工企业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新老项目怎么处理呢,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是需要向税法部门申请,不管哪种方式都是需要税法部门核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施工企业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新老项目怎么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其中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基于以上税收政策规定,建筑企业在核定征收期间已经完工未决算的项目,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办法规定,已经构成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和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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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区别

1、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查账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

2、查账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关键是看企业的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谁高,如果是利润率高,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就会少缴税,否则就会多缴税。比如:企业经营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50万元,流转环节税金10万元,利润率为40%,假如核定应税所得率为25%。

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流转环节税金)×税率=(100-50-10)×25%=10万元。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100×25%×25%=6.25万元; 两者相差3.75万元,主要就是取决于你的利润率40%高于核定应税所得率25%的原因。

3、如果企业财务核算制度不键全,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税务部门肯定是要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如果企业的利润率低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话,建议按规定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争取查账征收(可以少缴税),否则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对有利。

通过以上建筑企业已经完工未决算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收入的确定分析可知,建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发生的已经完工未决算项目,已经发生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基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的建筑企业,一般会计核算不健全,发生的成本支出都没有发票,大部分成本支出都是白条收据入账的考虑,在改为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之后,为了避免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建议建筑企业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改为查账征收前,务必与发包方进行工程决算,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按核定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处理。以上就是施工企业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新老项目怎么处理的内容,如果你阅读的表面内容不太明白,那么赶紧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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