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表第23栏次"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异常怎么办
一种情况是增值税适用简易方法计算的,也就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过),是按照4%减半缴纳增值税,这个时候减半的减免金额是填在23栏中的.
还有就是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栏次23"应纳税额减征额"本年累计数据大于一定金额的会出现异常提醒.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应纳税额减征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以上就是对主表第23栏次"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异常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了,需要注意的是在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如果你在操作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一起讨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