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条件
1、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十万以下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吗?
十万以下不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可以免交教育费附加,但是城建税不免.
从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免征的两项附加计入营业外收入.
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应地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可以减免吗?
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税.但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是陆续作出了一些特案税收优惠规定:
一、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对于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予以免征.
四、对新办的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五、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六、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自2010年5月25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七、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用其财产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除此之外,增值税免税、教育费附加也能随之减免吗?
会计学堂小编表示,是可以的.
1、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只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比照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规定办理.因此,直接减免的营业税不用实际缴纳,也就不用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增值税免税,那么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随之也减免.
以上就是关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条件等相关问题及内容介绍,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大家都已经明白,十万以下是不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对此大家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