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简易征税备案说明

2019-10-25 09:39 来源:网友分享
2402
劳务派遣公司简易征税备案说明?是不是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不清楚没关系,那么今天会计学堂小编就与大家一起学习劳务派遣公司简易征税备案说明,.相信大家学完之后会有新收获.一起阅读下文哦!

劳务派遣公司简易征税备案说明?

举例说明;

我公司系延安市X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7日,公司属于工业企业,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销售,干拌砂浆的生产、销售.

我公司于2015年4月1日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业务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我公司属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第二条将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的增收率.

劳务派遣公司简易征税备案说明

简易征税开的发票如何做账处理?

增值税是价外税,货物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因此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按6%或4%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还是按照简易征收办法6%或4%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都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简易征税是指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或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旧固定资产,应纳税额=销售额÷(1+4%)×4%÷2.对收取的价款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其应纳税额不得用进项税额抵扣,直接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减半部分计人营业外收入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简易征税备案说明的问题,上文做了一个详细的举例说明,相信大家跟小编一样都有收获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有关会计方面不懂得问题可以再会计学堂网进行提问!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