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月22日起,将首套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从3%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套房契税则从3%降为1-2%不等。
通知中还规定了最新的房地产营业税优惠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 2016年营业税目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