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二个共用科目

2017-09-27 17:2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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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二个共用科目(一)、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二)、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二个共用科目

(一)、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1、适用范围

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2、分录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价税合计---小规模)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不准确)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税款)

银行存款    (不含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适用范围

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有正负).

文件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2

2、分录

(1)、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简化处理的)

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简化处理的)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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