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普通发票重开加收税点吗
如果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可以重开.
前提条件: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同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然后才可重新开具.
电子普通发票作废流程
可以作废,直接在开票系统里面作废即可.
打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打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进入电子系统主界面,点击"发票开具",页面会弹出选型,点击"发票作废". 点击"发票作废"后选择开票日期,要选择到需要作废的那张发票的日期,选择开票日期后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后找到需要作废的那张发票. 点击"操作"下方的"作废",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作废原因,最后点击"作废"即可把错误的发票作废了.
电子普通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因此发票信息错误不能修改,纳税人可以申请作废该专票,而且不会因此多缴税款.作废后可以申请重开.
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作为一个新兴的发票种类,从诞生到现在大范围使用,占据一半的开具规模,而且基本上日常工作也在接触电子发票,也开始接纳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虽然一般都是需要打印出来报销,这个也没办法,毕竟目前无纸化报销条件不允许),也知道想办法通过建立电子发票查重台账,原始一点的用excel手工做台账然后逐一查重,或者方便一点的用微信小程序中专门的电子发票查重工具扫二维码的方式自动建立台账查重给,但不论哪种方式,这个问题也算是解决。
但是,有一点,可能并不是所有的会计都知道,那就是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受票方也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成品油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已经认证了的专票
除了电子发票和成品油发票外,还有就是已经认证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允许作废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是完全不能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实可以作废的: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虽然除这几类发票外其他的发票没有规定说不能作废重开,但是作为企业的会计来说:作废重开的次数太多并不是什们好事,有些地区的税务允许企业在一个月内开具增值发票时允许作废一定数额张发票,超过的话要不光要写明作废原因,情况严重者还需进行再学习,但如果作废太多的话,对企业自身也不好,这就代表着下个月开具的票据有限了,报税的话就会多缴钱等等都是有可能的。
但即使不被税务处理,如果因为会计的原因导致作废太多,也会导致老板对你工作能力的怀疑,影响升职加薪。
电子普通发票重开加收税点吗?电子普通发票作废流程上文介绍了,关于电子普通发票开错了怎么办上文也介绍了国家税务局对此的规定,需要重新开票的上文也进行了介绍,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