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附加税能不能抵税
答:附加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代扣代缴增值税为什么可以抵扣?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能抵扣吗?
答:一、代扣代缴增值税,基本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而进行的代扣代缴增值税,其原理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劳务、服务.
应税服务的接受方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取得税收缴款凭证的原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现行增值税规定抵扣税款.
财税「2016」36号: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一)企业对外支付款项,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为含税价的(增值税除外),其支付的价款可全额在税前扣除,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除外.
例1:乙企业为甲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劳务报酬16000元(为含税价),税法规定甲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假定此项劳务核定利润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企业应代扣代缴乙企业所得税:16000*20%*25%=800(乙企业负担)
乙企业最终收到款项:16000-800=15200
甲企业实际支出金额:16000
甲企业税前扣除金额:16000
(二)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为不含税价的,应将不含税价换算为含税价.企业依据经换算的含税价计算并实际负担的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可以凭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凭证(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境外企业开具的有效凭证等)在税前扣除.
(二)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为不含税价的,应将不含税价换算为含税价.企业依据经换算的含税价计算并实际负担的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可以凭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凭证(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境外企业开具的有效凭证等)在税前扣除.
甲企业应代扣代缴乙企业所得税:
(15200/(1-20%*25%))*20%*25%=800(甲企业负担)
乙企业最终收到款项:15200
甲企业实际支出金额:15200 800=16000
甲企业税前扣除金额:15200 800=16000例2:乙企业为甲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劳务报酬15200元(为不含税价),税法规定甲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甲企业就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部分已向乙企业取得了合法凭证.假定此项劳务核定利润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代扣代附加税是不可以抵扣的,小编还分析代扣代缴增值税为什么可以抵扣和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能抵扣?特意以例子来分析问题的,这样更有利于大家理解,,希望这些知识可以帮助到你们.